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诚以修身 信以立德”的院训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现开展财经学院2025年度“天健杯·榜样的力量”大学生年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财经之星 榜样领航
二、评选对象
三亚学院财经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类别
博学之星、学业之星、创新之星、勤奋之星、竞赛之星、实践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奉献之星、责任之星。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评选年度无违法乱纪、无校内外处分或法律制裁;
3、在参评领域成果丰硕,成绩突出,事迹显著,在广大学生中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具体条件
1、“博学之星”申报条件
(1)学业成绩优异,且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出众。评选年度学分绩点(GPA)达到3.5以上;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该年级、专业(专业方向)排名前10%以内。
(2)对学习充满热情,具备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①通过英语六级及计算机二级考试;
②考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③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④拥有经专家鉴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相关科技发明成果(以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为准);
⑤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软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2、“学业之星”申报条件
(1)在课程学习和实践学习中,均展现出高度的自律性和自我驱动力,是坚韧不拔、勇于进取的楷模。
(2)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重重困难时从不退缩。
(3)具有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不断挖掘自身潜力,通过持续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4)评选年度学分绩点(GPA)在学院排名前1%以内。
3、“创新之星”申报条件
(1)富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敢于突破传统思维的束缚,善于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颖独特的解决方案。
(2)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勇于尝试的勇气,对于新事物、新技术有着敏锐的感知力,能够及时把握创新的机会。
(3)在创新创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一项:
①拥有经专家鉴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相关科技发明成果(以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为准);
②作为负责人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相关国家级科研项目,项目已按期结项或研究取得重大进展;
③自主创业初具规模,产生品牌效应或具有一定影响力。拥有合法注册的公司实体,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
④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取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4、“勤奋之星”申报条件
(1)秉持勤奋刻苦、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将学习视为一种内在需求而非外在压力。
(2)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善于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日常学习生活能够充分体现勤勉好学的态度,如在课堂表现积极、课堂笔记能够体现专业学习能力、主动参加课外学习活动等。
(3)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资源,专注于汲取知识、提升自我,评选年度在校内图书馆时长累计300小时以上或拥有其他等同学习记录。
5、“竞赛之星”申报条件
(1)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和出色的应用能力,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达到较高水平。
(2)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追求卓越的精神,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6、“实践之星”申报条件
(1)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知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深入基层了解社会现状,通过自己的行动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海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扬帆计划”等,且受到县(区)级及以上单位表彰或拥有示范性影响力的实践事例。
7、“文艺之星”申报条件
(1)具备一定的文艺素养与才能,常能以独到的艺术视角审视问题,提出富有创意的解决方案,始终保持着对艺术的敬畏之心,不断探索、学习与创新。
(2)艺术想象力与创造力沛然,能以艺术作品或表演为媒介,将自身情感与思想传递于观众,致其共鸣于心。
(3)踊跃投身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与组织事务,展示艺术才华和审美情趣,或在文艺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8、“体育之星”申报条件
(1)对体育运动充满热情激情,将体育锻炼视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养成了良好的运动习惯。
(2)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体育竞赛中既能全力以赴争取胜利,又能尊重对手、尊重裁判,遵守比赛规则。
(3)在体育竞赛中,勇于挑战自我极限,不断提高自己的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在各类体育竞赛中取得个人奖项。
9、“奉献之星”申报条件
(1)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心怀大爱,不计较个人得失。
(2)积极主动为班级、学院及社会做贡献,认真履职,在学习生活中给予他人真诚的帮助和支持。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充满热情和耐心,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评选年度志愿时长达50个小时以上。
10、“责任之星”申报条件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深知自己的角色和职责所在,始终以集体利益为重,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2)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校内公益服务岗位、班级团支部等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或一届,且工作业绩突出,热情为师生服务。
六、奖项设置
名称 | 获奖名额 | 奖励 | 提名奖名额 | 奖励 |
博学之星 | 1名 | 专属奖杯、荣誉证书及精美礼品一份 | 2-4名 | 荣誉证书及伴手礼一份 |
学业之星 | 1名 | 2-4名 | ||
创新之星 | 1名 | 2-4名 | ||
勤奋之星 | 1名 | 2-4名 | ||
竞赛之星 | 1名 | 2-4名 | ||
实践之星 | 1名 | 2-4名 | ||
文艺之星 | 1名 | 2-4名 | ||
体育之星 | 1名 | 2-4名 | ||
奉献之星 | 1名 | 2-4名 | ||
责任之星 | 1名 | 2-4名 |
七、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评选前期,学院按照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对各班级进行解释说明,各班级宣传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二)个人申请、班级&团支部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班委会、团支部支委会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至学院团委。
(三)学院团委初选
学院团委评选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初审名单。
(四)候选人事迹展示
宣传展示参评学生个人事迹。
(五)学院终选
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八、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二)个人申请和班级/团支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学院团委初选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学院终选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
(三)未尽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其他说明
已获得过大学生年度之星任意一奖项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大学期间限参评一次(获提名奖除外)。
特别鸣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对本次“天健杯·榜样的力量”大学生年度之星评选活动的赞助和大力支持。
三亚学院财经学院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