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脱贫及就业相关帮扶政策
陕西省针对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的现实,立足外部环境变化和就业形势,加快政策推出,全力稳就业基本盘。
近期再次出台八条措施,加强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安排脱贫家庭16岁到35岁有劳动能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家庭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点培训16到35岁劳动力
为进一步提升脱贫劳动力技能素质,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促进脱贫家庭持续增收,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陕西省教育厅等4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加强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八条措施》。
首先,在全省全面摸清脱贫劳动力底数,掌握培训意愿,建立实名数据库,实行信息共享共用。重点安排脱贫家庭16到35岁有劳动能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家庭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条措施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从而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符合参训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工种(项目),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第三条措施是,精准对接产业、行业、企业,建立需求数据库和培训数据库,进一步提升培训精准度、人岗适配度。鼓励支持各地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和就业率。
在培训活动进行时,将推动承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规范明确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配备相应授课师资、教学场地和实训设备。鼓励参训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做大做强做实职业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就业服务是措施推行的宗旨与目的。
摘自陕西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