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才政策】普通高校毕业生
01
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02
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最长发放3年
03
入选宁波市杰出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入选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留学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取得国际公认的行业资质证书的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奖励;本土人才经自主培养成为特优人才,给予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成为领军人才,给予人才一次性10万元奖励
04
新引进3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助,其中TOP100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万元生活补助
05
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宁波市紧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给予学费50%、最高10万元的补贴
06
获评“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奖励10万元
07
受邀参加重大引才活动的本科、硕士等人才,给予300元-6000元交通补贴
08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5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
09
在国内重点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申办2至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申办2年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提供便利服务
来源:宁波人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