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 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要求,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学校从2023年开始不再为毕业生开具报到证打印申请,对此项工作有疑问的毕业生请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各学院了解,特此说明。
原文转自:杭州电子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