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认定办法
一、灵活就业的概念
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和其他灵活就业形式。自主创业是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由职业是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其他灵活就业是指以打工等方式在用人单位临时工作,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和档案,也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灵活就业需要交回材料
1、自由职业者提供这一类职业的相关证明。如网络媒体人可提供流量截图;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可提供与杂志社或网络平台等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
2、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复印件、工资流水复印件等。
3、创办企业的法人交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提供股东证明或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