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上线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为组织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一)尽快发布到相关网站。各地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将“中国教育督导”二维码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飘窗”等形式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2022年12月31日。各市县各学校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将公告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告知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让社会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海口市教育局和三亚市教育局分别负责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所辖四个区教育局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在组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周飞,联系电话:0898-65336491。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