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经济法指以财政税收法为龙头的规范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广义经济法指调整经济关系的法。注会用经济法教材为广义经济法。包括民法、商法和狭义经济法。民法的本义是市民法,所表达的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一般条件,包括对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进行平等保护的物权法、规范身份平等与契约自由的债(合同)法。商法是中世纪伴随继承制度由身份继承到财产继承,由此产生康枚达到公司,又由有限公司到股份公司,进而在十字军东征时产生了票据制度,是商人借鉴了国王给十字军将领付军费到财政大臣处领取款项的手令方法继而产生汇票,股份公司制度又催生了财务报表与证劵法及会计制度产生,会计成为证市券市场的看家犬(美国判例),进而企业的解体为破产,运输为海商,商法产生。国家要调结构,发展服务业,靠财税法营改增就完成了。要保护平等竞争,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就完成了。这即是狭义经济法。经济法对经济关系调整(限制与促进)是将经济关系划分为平等关系与不平等关系两种类型。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狭义经济法调整不平等之间的财产关系。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核心课。先修课程《经济学》、《会计学》等。它是后续《税法》、《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等专业课程的重要理论基础,在会计、审计、司法、税务和企业管理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依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该课程内容主要研究民法、商法、经济法三大部分,将系统地研究民法编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商法编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劵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经济法编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通过经济法的学习,学生要明了法律是如何调整经济关系的,并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对经济进行管理,维护经济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考注会资格打下基础。由于经济管理类职称都要考经济法,通晓经济法已成为管理者完善知识结构的必要条件之一。经济法的内容具有完整性、系统性、严肃性的特点,教学过程中在介绍学术观点和理论探讨时,仅介绍经济法发展趋势和最新案例,不求过多喧染理论观点分歧,以突出经济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课程重点关注学生通晓经济法和能够分析案例等实际操作和理论分析及运用多种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等能力方面的培养,以提高综合管理素质。主要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等方法,加强教学的实践性环节,突出应用性,期望学生成为“善管理、懂法律、会操作”的专业人才,并为注册会计师职称备考做充分的理论准备。该课程也关注外国经济和比较经济法的内容,以拓展学生的研究兴趣,期望能用理论阐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学生学完经济法课要基本能应付注会经济法科目考试,侧重点放在阅读教材与案例解题上,不懂的地方小组要展开讨论。
文:杨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