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是财务管理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它是财务管理学专业低年级的专业基础课,无需先修课程。它是后续《财务管理》、《财务会计》、《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专业课程的重要理论基础,在财务结算、公司上市辅导、经济合同签订、公司注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登记、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本课程力求体现我校培养高级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的总体目标,力求体现全面性与系统性、实用性与时效性。同时,本课程适当充实了经济法相关基本理论和原理方面的内容,旨在培养考生的专业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是经济法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1)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本课程共计4编12章,具体包括:第一编法律概论(仅包括法律基本原理,1章);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等3章);第三编商法相关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5章);第四编经济法相关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3章)。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等。(3)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4)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财政法、税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
本课程教学组秉承“有容乃大、不懈则优”的精神,不断努力与探索使该课程得到逐步完善,发展成为一门内容体系完整、教学特色突出、教学资源丰富的财经类专业基础课程。目前该课程已经构建完成了符合国际规范的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实训指导手册、案例库、习题库和相关法律法规库等共享资源体系,基本实现了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教学内容优化、课程教学结构科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合理、课程教
材建设立体的课程建设目标。
本课程重点关注经济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特别是与企业会计处理、财务管理有关技能的应用,主要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法院教学法、法院旁听等方法,加强教学的实践性环节,突出应用性。本课程的目标是培养会计学专业高级应用人才的特殊业务能力,同时对会计学专业有兴趣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生,在毕业的当年能够顺利地通过专业考试阶段《经济法》这一科目而提高一些技术支撑。所以本课程主要讲授经济法中的六大重点、难点章节,即法律基本原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
文:帅先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