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答辩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答辩时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会计学专业
5月15日(周六)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30
二、第一批答辩学生必须提前五天提出申请,上交最终定稿论文给论文指导老师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上报毕业班辅导员,辅导员把信息填进附件1,2,(学生与哪个指导老师就安排在老师所在的答辩小组答辩)
三、参加答辩的学生须准备好自我陈述的PPT材料,并提前到达答辩地点,将PPT拷进电脑。学生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主要介绍论文提要、论文的新颖性与本人见解,不得宣读原文。回答老师提问应言简意赅,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在10分钟以内。
四、财经分院答辩委员会名单:
主 任:陆德明
副主任:王永波,胡 勇,李光勋,韦鹏飞
委 员:帅先富,赵振宗,夏金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会计学专业答辩分别分三个小组进行,学生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请见附件。
五、答辩过程允许旁听,旁听者请遵守答辩场所的秩序。
六、请各位同学在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将定稿及时交给指导老师并经确认。
七、注意事项:
1.答辩小组人员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2. 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或不对所指导的学生提问。
3.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评议确定。请答辩组老师准时参加答辩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答辩小组秘书做好记录并填写好《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里的附件综合,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上交财经分院教务办公室。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照《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毕业论文成绩从严要求,要求同一专业优秀占15%-20%,良好占30%-35%。最终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核并由论文指导老师最终确定。
财经分院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