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广大学生学习,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以下教室设为长明灯自习教室,供学生使用。现将教室公布如下:
东区:明A101, 明A102, 明A103,明A104
西区:5东101,5东102,5西101,5西102
附件:
长明灯教室管理制度
一、自觉保持教室内整洁;严禁污损墙壁、桌椅、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教室内严禁吸烟。
二、不准在教室内充电和随便连接或改变线路。
三、不得将教室内的桌凳挪动或搬出外面,应排整齐。
四、自觉保持教室的安静,不准在教室内大声喧哗、打闹。
五、在教室内学习的同学要互相监督,有权制止各种违反该制度和破坏教室内教学设施的行为。
六、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要把电灯、窗门关好。
七、教务处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长明灯教室进行检查,并随时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