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
1、对新购置的软件一律由专人注册、登记并建立档案。
2、借用实验室软件要在实验室办理登记手续;
3、为不影响他人使用,所借软件必须在48小时内归还;
4、如在借用期间发生软件介质损坏或丢失现象,学院将酌情做出赔偿处理。
二、设备
无论使用何种经费(包括各种科研及自筹经费),凡单价在人民币800元以上(含800元)、能单独使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管理设备,必须建档入帐实验室统一建档。建档设备包括:
1、微机,笔记本电脑
2、移动硬盘,U盘,MP3
3、打印机
4、移动电话(手机)
5、照相机,摄像机
6、传真机
7、扫描仪
8、DVD,VCD,刻录机
9、录音机,录音笔
10、各种投影设备
11、复印机
12、工作站
13、功放机
14、集线器
15、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16、常用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