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
企业全职引进的、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学 历学位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 给予 3000 元、2000 元、1000 元生活补贴;在聊城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5 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 享受同等政策。
来我市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经 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 元、1500 元、1000 元生活补贴。
【政策来源】: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 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 号); 聊 城市引进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聊人组办发【2018】11号); 关 于印发《聊城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办发【2021】 2 号 )
政 策解答单位:聊城市公共 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 务科(0635-8213519 或12333 )